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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讯:在校女生被强奸案频发!
作者:韩警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2-28 14:50:17 阅读:2784次
福安连发4起强奸女生案罪魁网络色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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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晚报消息(韩警)
11月22日至12月19日,福安警方先后破获4起少女被强奸案。案情:11月22日晚,黄某以网友见面的方式,将某女中学生骗出来,在福安某宾馆401房强奸;12月8日肖女士报案称,2006年农历9月份的一天下午1时许,其未满14周岁的女儿被张某骗到其宿舍后实施奸污;12月4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将在下白石剧场看演出的小许带至其租住的三楼天台并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12月5日晚,李某再次在下白石剧场将看演出的小许带回其租房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行为;12月17日及12月19日,甘棠镇青年林某先后两次将甘棠某中学学生阿玲(化名)带到甘棠镇顺意宾馆内强奸。虽然事后警方很快破获了这些案件,但已经给受害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身体和心理创伤。
  据了解,四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在校学生,年龄都在14岁左右。案件的嫌疑人都是18岁左右的男青年,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其作案手法都是先以网友相处,得到受害人的信任后,将受害人骗出,先引诱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在引诱不成的情况下,就强行进行奸污。
  据福安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这几起案件几乎都是典型的与网络相关的案件。几名涉案嫌疑人和受害人都有上网的习惯。他们中有的在上网中互相认识并开始网恋,也有的有过在网吧里浏览色情网站的经历,而且浏览的时间都很长。据案件当事人讲,网络上形形色色的有害信息时时都在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由于性取向的歪曲和一时的冲动,所以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这里,笔者特别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学校,现状是我国多数青少年的性教育基本是一片空白,就算有也是点到即止。正是由于在家里和学校都得不到本应有的性教育,导致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无所适从,只能从社会上各类信息中吸取性知识。而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社会上大量的有害色情信息时常充斥在未成年人的脑中,尤其是互联网,让这些刚开始进入发育期的青少年一旦受到引诱就极可能走向危险的边缘,在得不到性渲泻的情况下就可能走向强行获得性满足和受引诱去获得性满足的罪恶之路。
  对于这类案件的防范,笔者认为还是以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相结合共同防范为主,对未成年人这类特殊的人群予以关注,加强对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互联网上的色情信息进行有效的过滤,正本清源,还青少年学生以清净的天空;同时,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特别是要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上述好象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为什么就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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